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系(部)校区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拟定2235名同学享受2023年春季国家免学费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纪检监察室和学工处反映。
学生工作处:办公楼208室 0734-8833663
纪检监察室:办公楼119室 0734-8833630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生工作处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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