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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职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0:21:55   来源:原创    作者: 管理员   浏览次数:4988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中职学生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校区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资助中心和学校资助工作安排,现将2022-2023学年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系部、校区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认真实施为要。

一、中职助学金

1.评选对象:中职阶段前两年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基本条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资助标准:按照现有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4.评选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1)学生申请。分两种情况处理:第一类,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如郴州宜章县县城所在镇的城镇户籍学生),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原始证件的复印件,连片特困区提供户籍薄首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类,其他要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建档立卡、孤残学生、低保、特困供养学生在第二类申报),需填写《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始证件的复印件。

2)班级初选。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成立本班评议小组,注意评议小组应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良好责任心的学生组成,然后组织评议小组对本班参评学生连片贫困地区和特殊类型学生直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量化评分和核查,按照得分高低顺序评出本班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建议名单,按要求学生的相关表格和原始证件复印件以学生为单位整理后,上交各系部、校区资助负责人。

3)各系部、校区初审。系部、校区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对各班上交评选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本系部、校区中职国家助学金初选名单,将加盖公章的的建议名单汇总表、《2022年秋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情况表》(含电子表)交学生工作处上交时间为11月6日前。

4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校区上报名单进行进一步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并依据学生困难程度评出学校中职助学金名单。

6)名单公示及上报: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时间公示无异后,将学校助学金名单上报市资助中心复核通过后,组织学生统一办理资助卡配合计划财务处进行发放

二、中职免学费

1.评选对象: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基本条件: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资助标准:免除学生学费。城市户口学生资助比例为城市户籍学生总人数的10%。

4.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需要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填写《免学费学生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户口本主页及申报人户口页的复印件,城市困难家庭学生提供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2)班级初选。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成立本班评议小组,注意评议小组应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良好责任心的学生组成,然后组织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按要求把学生的相关表格和原始证件复印件以学生为单位整理后,上交各系部、校区资助负责人。

3)各系部、校区初审。各系部、校区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对各班上交评选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本系部、校区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名单汇总表(含电子表)上交学生工作处上交时间为11月6日前。

4)学生工作处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部、校区上报名单进行进一步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5)学校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名单进行审核,确定中职免学费名单。

6)名单公示及上报:在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时间,公示无异后,将学校中职免学费名单上报市资助中心复核。

工作要求

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牵涉面较广,如有失公平将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各系部、校区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部署、加强指导,各经办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和通知要求开展工作,避免人情和其他因素干扰,确保评定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如发现有故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导致认定不实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认定工作中,具体要求如下:

1)认真统计连片特困区、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孤残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名单,仔细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2)做好学生城市户籍人数统计,并将核对结果报学生工作处谭孝尤老师处。

3)各系部、校区应做好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的宣传工作,使每个学生都知晓评定标准、要求和程序。

4)各系部、校区要成立由书记任组长,学生资助专干、班主任辅导员)、教师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5)各班应在班主任或辅导员的组织和指导下,召开全体学生参加的专题班会开展本班的评定工作,并就评定过程做好会议记录,以备检查。

6)学生工作处设立投诉电话(07348833663),收集和听取师生对中职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选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广大师生以实名向学校反映评选过程中的违纪违规情况。

7)各系部、校区务必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交评选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31日


(系部中职00月)2022年秋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情况表.xlsx

2022年秋季学期助学金汇总表.xls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中专).doc

中职免学费学生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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